國家技術監督局1994-05-03發布1995-03-01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起重機械的危險部位與標志方法。 2 引用標準 GB6527.1 安全色卡 GB6527.2 安全色使用導則 GB8417 燈光信號顏色 3 標志 3.1 標志類別 起重機械危險部位標志類別規定如下: a.黃色和黑色相間隔的條紋標志(以下簡稱“黃黑相間標志”); b.紅色和白色相間隔的條紋標標志(以下簡稱“紅白相間標志”); c.紅色標志; d.紅色燈光標志; e.文字標志。 3.2 標志要求 3.2.1 標志應清晰、醒目、耐久、完整、正確。 3.2.2 標志顏色應符合GB6527.1中規定的相應色樣。 3.2.3 黃黑相間標志和紅白相間標志的條紋寬度比例為1:1。條紋寬度為50~10 0mm,每種顏色應不小于二道,斜度宜與水平成45°角,傾斜方向宜以設備部位中心線 為軸呈對稱形。 在使用黃黑相間標志時,如果標志背景使標志的效果減弱,允許使用紅白相間標 志。 3.2.4 燈光標志顏色應符合GB8417中規定的紅色色品范圍。 3.2.5 文字標志的字體應使用黑體,字體顏色應使用黑色,背景顏色應使用黃色。 3.2.6 對有特殊要求的起重機械由供需雙方確定標志要求。 3.2.7 在公路、鐵路或水上使用的起重機械,除應符合本標準規定外,還符合國家 有關管理規定的標志要求。 4 危險部位與標志方法 4.1 下列部位應在適當位置使用黃黑相間的標志。 4.1.1 吊鉤滑輪組側板。 4.1.2 取物裝置和起重橫梁。 4.1.3 臂架型起重機回轉尾部和平衡重。 4.1.4 動臂式臂架型起重機的臂架頭部。 4.1.5 起重機外伸支腿和排障器。 4.1.6 除流動式起重機和鐵路起重機外,與地面距離小于2m的司機室和檢修吊籠 的底邊。標志寬度不小于120mm。 4.1.7 與地面距離小于2m的臺車均衡梁和下橫梁兩側。 4.1.8 橋式起重機的端梁外側(有人行通道時)和兩端面;移動式司機室的走臺與 梯子接口處的防護欄桿。 4.2 表1所列安全裝置應予以標志。 表 1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安全裝置│標志類別│標志部位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夾軌器││在適當位置 │黃黑相間標志│ 大車滑線防護板││底邊寬度不小于100mm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緩沖器││端部 (橡膠緩沖器除外)│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掃軌板││整體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軌道端部止擋│紅色標志│止檔整體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緊急開關││按鈕、把柄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過卷揚限制器││重錘